关于在校生研究生集中交纳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7 点击量:2211 作者:韩长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下学年学生收费工作安排,现就在校研究生集中缴纳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收取的费用项目:

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校园卡预存费用、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费、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费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收取)。

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其他费用

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校园卡预存费100元;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生每学年180元缴纳(硕士540元,博士720元)。

三、缴费方式

本次收费采用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收费系统”(网址:http://cwcwx.sdut.edu.cn/),手机和电脑均可实现相关费用的缴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1113日(下周二)下午5:00前,请缴费人员及时核实缴费信息(见附件),如有错误,到研究生工作部(鸿远楼607室)说明情况。

(二)1114日(下周三),学校财务处将相关缴费信息导入收费系统。

(三)1115日(下周四)至1121日(第12周周三),缴费人员登录系统,自行缴纳足额费用,完成费用缴纳工作。

五、相关说明

(一)研究生扣款分为两批次,本次扣款面向对象为非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待本学年的助学贷款到达之后作为第二批次扣款,贷款金额不足缴费标准者,请补足余额后一次性完成费用缴纳。本次一并核实相关信息。

(二)办理退宿的研究生无需缴纳住宿费,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投保情况予以扣款。

(三)所有研究生应遵守《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时交费;对恶意欠费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在校期间奖助学金评选及一切评优资格,并暂缓学籍注册。

  

                                               研究生工作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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