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保障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一)学校成立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铁柱
副组长:易维明
成员:刘国华、王立斌、魏修亭,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部署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研究确定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建议名单;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和要求,负责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的协调落实,督促检查。
(二)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单位成立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联系该(牵头)单位的学校领导任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分管 工作的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各种申报材料的撰写、论证、报送等工作。
二、材料组织
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审核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和《山东省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确定拟新增的学位授权学科;在前期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对拟申报学位授权点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完善申报材料。填报《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合理调配学科队伍人员组成。对所有上报材料要仔细论证,精心准备,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三、任务分工和日程安排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的任务分工及日程安排(具体见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希望各申报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及日程安排做好申报工作。
各申报学科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小组”名单(文本盖章,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办公室。
联系人:莫德秀
电 话:2787080
邮 箱:xkb@sdut.edu.cn
地 址:鸿远楼60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