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报到。现将假期学生留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安排
(一)1月21日至2月21日寒假期间,因安全、设施检修、节能减排等需要,大部分公寓将封楼、停暖。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二)东校区研究生所在公寓、西校区新研究生公寓不予封楼,寒假研究生可以在本人公寓中住宿。
(三)西校区老研究生公寓在封楼、停暖的范围,因此在老研究生公寓住宿的110名研究生若假期需要继续住宿,需要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到别的公寓集中住宿。
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
(一)1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盖章纸质版)和《**学院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公寓管理中心备案。《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须依次经研究生本人、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二)1月17日,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和具体房间安排。
(三)1月20日中午12:00始,在老研究生公寓住宿申请寒假留宿的研究生凭校园卡到指定公寓集中办理住宿手续(不可代办)。
(四)2月22日10:00前,留宿学生须搬回原住宿房间。寒假回家的学生在2月22日可以返校入住。
三、住宿要求
(一)各学院应及时与研究生及其导师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信息,确保留校学生安全,与导师一并负责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等工作。
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审查留校原因,确保与研究生保持联系畅通,各学院要分年级分别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协助做好本学院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
(二)假期留宿研究生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人员安排,爱惜宿舍的家具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动用原宿舍同学的私人物品。离开暂住宿舍前,要清洁好室内卫生,将门、窗(包括阳台)锁闭,拔掉或关闭电源插头,关闭水阀等。
(三)各学院及各导师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在校住宿研究生住宿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使用违禁电器、私自留宿他人、夜不归宿等涉及安全的违纪行为管理和查处工作,切实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住宿安全。
(四)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须持学院证明或其辅导员与公寓值班人员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五)寒假期间公寓开关门时间:7:00至22:00。
(六)联系电话:2783125 2783126
附件:1.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