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实践环节已结束,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指导、督促学生完成有关材料的填写并在系统内上传。纸质材料填写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院办理鉴定手续。
请各培养单位选取实习效果明显、创新性强的实践成果,认真总结提炼,为以后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做好准备。
地址:http://210.44.176.196/place/eFrame/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