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录入工作,研究生院已将各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字段及内容更新为2020版,相关信息可在“培养-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制定”界面查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照最新调整的培养方案,录入“学位学分”和“总学分”即可,“最高学分”可不予填写,并对基本信息进行编辑;
2.各单位在录入培养方案后,重点核查公共类课程是否存在课程名称相同而课程编码不同的情况;
3.学科基础类课程模块原则上为学位课程、必修学分,如存在选修的学科基础类课程,建议将其设定为方向课程的必修学分;
4.请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将新增、修订培养方案及时录入系统。
5.请各培养单位于本周四(7月2日)之前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录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迟媛方费杰电话:27-82518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