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54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现就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新生报到环节入学资格初步核查的基础上,再次审核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大学时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学生中学和大学档案、考生录取登记表、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逐个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若发现不相符现象或相关证件遗失等情况要认真核查、做好记录。
二、落实责任,严格程序,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制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行培养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在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初查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审查材料中注明并签字确认。
三、对在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四、各培养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书记或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鸿远楼607),联系人:陈强,电话:278199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