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党组织推荐不超过1个研究生党支部作为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候选对象;推荐不超过1名研究生党员作为研究生党员标兵候选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申报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申报的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须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填写好党总支推荐意见(见附件1);
2.荣誉证书、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支撑材料;
3.同时准备《支部工作纪实案例》(选择有代表性的支部工作案例,按照工作背景、做法、成效与启示三部分,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25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图片须高清原图(学校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党支部再行提交);
4.可自主选择提交党支部事迹的PPT、其他图片、H5页面,视频(3分钟以内)等材料。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须提交材料
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填写好党总支推荐意见(见附件2);
2.荣誉证书、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支撑材料;
3.同时准备《党员先进事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的思考和作为,体现研究生身边榜样的带动力量,25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图片须提交高清原图(学校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党员再行提交);
4.可自主选择提交党员事迹的PPT、其他图片、H5页面,视频(3分钟以内)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精心准备推荐材料,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2021年1月14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607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研工部邮箱xsglbgs_sdut@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支部名称+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姓名+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
党委组织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8日
附件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doc附件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附件3.创建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