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参与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评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二、评价要求
1.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学期上课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确保教学评价全面、客观、公正。
2.研究生要对本学期所有任课老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完整评价(参与评教,方可查询课程成绩)。
三、评价流程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种方式,见附件1),进入“培养管理”——“课程教学评价”,选择本学期的课程,进行评价。操作流程参见下图。
四、其他
研究生如忘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密码或登录后显示凭证错误,可咨询培养单位的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重置密码(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见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