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的需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聘任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辅导员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以下简称助理)。现就2021-2022学年助理的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理聘任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研究生党员或担任研究生干部;
2.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助理的聘任
1.聘期:助理聘期为一年,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聘任,学院考核管理。
2.名额:一般情况下,每100名左右研究生配备一名助理(分配限额见附件1)。
3.程序:应聘研究生须填写审批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贴一寸近期照片,由学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9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交给麻娟老师(鸿远楼608室),研究生秘书助理审批表交给迟媛方老师(鸿远楼607室)。
研 究 生 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