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的工作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2 点击量:1663 作者:研究生工作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安排,学位授予信息的相关工作职能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调整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承担。工作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1)学信网于8月15日起开展国内学位信息报送、查询与认证服务,拟于20229月19日起恢复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运行。(2)学信网的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禁用了学生端和院级端用户,以后数据采集均由学校类别管理员填报。

我校于7月1日发的9月份批次学位授予通知,现将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工作调整说明如下: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在学校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由学位申请人在“毕业与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中填写与核对,培养单位进行二次核对审核,同时研究生秘书老师已被授修改权限。申请人无法修改的信息,培养单位的秘书老师在核对无误后可在系统中修改。其他未尽事宜联系学位办。

学位办联系人:王洪泉联系电话:0533-2781868(81868)

山东理工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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