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报到及师生互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5 点击量:14233 作者:迟媛方

2023级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3级MBA硕士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日程安排,为保证2023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平稳有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是2023年取得入学资格研究生。

二、师生互选前期准备工作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导师招生名额、完善导师信息

1.8月18日前,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每名导师在本单位的招生具体名额或者上限,同时核对研究生和导师名单。

2.8月2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2023年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及要求见附件1)。

(二)2023级研究生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

2023级硕士研究生8月10日-8月20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信息未能及时更新会影响导师选择研究生的意愿。(具体操作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名单见附件3

三、网上师生互选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页面后,点击“师生互选申请”选项,进入新生报到页面,点击拟报到选项,下载新生报到单。

2.学生学期注册:新生报到成功后,点击“学期注册”选项,注册成功后再次点击“师生互选申请”即可开始选择导师。

3.研究生系统内选择导师时间:8月21-8月27日。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导师的基础上进行导师选择,在系统中点击“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根据意向选择心仪导师,并确定一、二、三志愿,研究生选择导师要填满3个志愿。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一般不超过4人(2学硕、2专硕),所以师生互选前最好跟第一志愿的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已超过指导人数限制。

4.咨询时间:8月26、27日,咨询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各研究生秘书须进行值班答疑咨询电话见附件4

5.导师选择研究生时间:8月28日-831日。8月28日导师选择第一志愿的研究生,8月29日导师选择第二志愿的研究生,8月30日导师选择第三志愿的研究生。如第一志愿的研究生数量已达到导师的指导数量,导师无需选择第二、三志愿的研究生,以此类推。8月31日,各培养单位线下安排落选研究生的导师。

6.师生互选结果查询时间:9月1日。

7.硕士研究生报到时间:9月2日

硕士研究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也可以根据培养方案提前跟导师沟通进行选课。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根据8月下旬公布的《新生报到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报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原则上最多为4人2学硕、2专硕)。各学院可在不高于研究生工作部规定上限的基础上,依据学院实际情况设定本学院各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秘书务必于8月18日前登入系统,做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设置。

(二)依据目前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担任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原则上不再担任副导师。副导师申请范围应为:除担任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之外,有一定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的专任教师。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导师,可以申请增加指导研究生的数量1-2人。程序为个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8月2010:00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培养办公室。

1.近五年来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且经费总额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2.近五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3.近五年来获得过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4.近五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的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三位人员,二等奖前两位人员)。

附件 1.导师信息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及要求.docx

附件 2.研究生个人信息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及要求.docx

附件3.2023级研究生名单(群内分享)

附件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通讯录(群内分享)

研究生工作部

2023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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